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科技部平台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国科办政〔2018〕50号,附件1)要求,现就做好我省2018年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科技部平台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国科办政〔2018〕50号,附件1)要求,现就做好我省2018年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办法
根据推荐名额,从2014、2015、2016年“广东特支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入选者中择优推荐(来自高校、中直驻粤单位等另有推荐渠道的入选者除外),具体推荐原则如下:
(一)申报人须符合《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科技部平台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国科办政〔2018〕50号)规定的有关申报条件,具体如下: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正派,诚实守信;
3.在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重点领域崭露头角,获得国际国内较高学术成就,具有较好创新发展潜力,有一定社会影响;
4.申报人应为申报截止日期前在国内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等单位工作1年以上的在聘青年人才;已在大陆工作一年以上的台港澳地区专家和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籍专家,符合条件的可以申报;
5.申报人年龄限定为40周岁以下(1978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
6.一般应获博士学位;
7.申报人不得在同一年度申报国家“万人计划”其他类别的项目;
8.已参评过青年拔尖人才但未入选者,申报时应有新成果新成就。同一申报人申报本计划不得超过2次;
9.获得教育部“青年长江”、自然科学基金会“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人才,资助期内不得申请青年拔尖人才项目。
(二)申报人已入选2014、2015、2016年“广东特支计划”。
(三)用人单位存在省重大人才工程实施整改问题的,整改期间暂停申报(推荐)国家重大人才工程项目资格。
根据推荐名额,从2014、2015、2016年“广东特支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入选者中择优推荐(来自高校、中直驻粤单位等另有推荐渠道的入选者除外),具体推荐原则如下:
(一)申报人须符合《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科技部平台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国科办政〔2018〕50号)规定的有关申报条件,具体如下: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正派,诚实守信;
3.在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重点领域崭露头角,获得国际国内较高学术成就,具有较好创新发展潜力,有一定社会影响;
4.申报人应为申报截止日期前在国内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等单位工作1年以上的在聘青年人才;已在大陆工作一年以上的台港澳地区专家和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籍专家,符合条件的可以申报;
5.申报人年龄限定为40周岁以下(1978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
6.一般应获博士学位;
7.申报人不得在同一年度申报国家“万人计划”其他类别的项目;
8.已参评过青年拔尖人才但未入选者,申报时应有新成果新成就。同一申报人申报本计划不得超过2次;
9.获得教育部“青年长江”、自然科学基金会“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人才,资助期内不得申请青年拔尖人才项目。
(二)申报人已入选2014、2015、2016年“广东特支计划”。
(三)用人单位存在省重大人才工程实施整改问题的,整改期间暂停申报(推荐)国家重大人才工程项目资格。
二、申报流程
(一)请申报人认填阅读申报有关要求(附件1),登陆中国人才网(rencai.people.com.cn)下载申报书客户端进行填写;
(二)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核把关,确保材料真实,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申报资格,并暂停所在单位下一年度推荐资格;
(三)所在单位对推荐人员进行内部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正式推荐,《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自然科学类申报书》及附件材料(一式三份,合并胶装)连同公示情况说明函、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附件2)于8月14日(周二)17:00前报送至广东省科技厅人才专项办公室;
(四)报送材料电子版于8月14日(周二)17:00前发送至科技厅人才办邮箱gdytzxb@163.com,附件材料按清单(附件3)顺序排列,保存为PDF文件(单个文件不超过15M,如超过请分为2个以上文件),并按“姓名+附件材料”进行命名;
(五)根据推荐名额,最终推荐名单经专家评议后确定上报科技部。
(一)请申报人认填阅读申报有关要求(附件1),登陆中国人才网(rencai.people.com.cn)下载申报书客户端进行填写;
(二)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核把关,确保材料真实,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申报资格,并暂停所在单位下一年度推荐资格;
(三)所在单位对推荐人员进行内部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正式推荐,《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自然科学类申报书》及附件材料(一式三份,合并胶装)连同公示情况说明函、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附件2)于8月14日(周二)17:00前报送至广东省科技厅人才专项办公室;
(四)报送材料电子版于8月14日(周二)17:00前发送至科技厅人才办邮箱gdytzxb@163.com,附件材料按清单(附件3)顺序排列,保存为PDF文件(单个文件不超过15M,如超过请分为2个以上文件),并按“姓名+附件材料”进行命名;
(五)根据推荐名额,最终推荐名单经专家评议后确定上报科技部。
广东省科技厅人才专项办公室
联系人:邓子立,刘佐菁
电 话:020-83163645,83163355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171号信息大楼1206室
省科技厅
2018年8月
2018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