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8/11/09
一、申报内容
鼓励辖区企事业单位、个人积极申报国家、省、市科学技术奖、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及专利奖及专利代理奖励。
二、申报条件
(一)在罗湖区内依法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科研机构,或具有罗湖区户籍的自然人。
(二)获得以下资质奖励均可:
1、上一年度获得国家、省、市科技奖励。
2、上一年度获得国家、省、市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称号。
3、上一年度获得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4、上一年度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中国专利优秀奖”、“广东专利金奖”、“广东专利优秀奖”、“深圳专利奖”项目,申请单位应为第一专利权人;
5、申报发明专利累计数量奖励的企业,期限以截止申报日期,获得有效发明专利累计数为准,申请人须为第一专利权人且申请地址在罗湖区的发明专利,地址有变化的发明专利需提交著录项目变更通知书。
6、申报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奖励,期限以截止申报日期上一年度代理的辖区发明专利申请累计数为准。
三、资助标准
1、科学技术奖:国家级50万元、省级30万元、市级20万元;
2、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国家级50万元、广东省级30万元、深圳市20万元;
3、知识产权优势企业:20万元奖励;
4、企业申请发明专利累计获得10件:10万元;累计30件:30万元;累计50件:50万元;累计100件:100万元。
5、专利奖:中国专利金奖100万元、专利优秀奖50万元;深圳专利奖30万元。同一企业获得多项专利奖的,按最高奖励扶持,总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6、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奖励:上一年度代理辖区发明专利申请量达到30件以上的,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