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8/11/02
一、申报时间及方式
1、申报时间:常年接收申请
2、申报方式:领航人才于申报时间内,登录“南山区企业人才住房信息申报系统”(网址:https://nsrcaj.szns.gov.cn),进入“领航人才”申报页面,按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并在系统上传申报资料(由单位核验原件并在复印件盖章)。
上一年度已领取租房补贴的领航人才,仍符合条件的也需在申报系统申请续发并提交申报资料。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1、申报对象:南山区人力资源局认定的领航人才。
2、申报条件:
(1)经区人力资源部门认定,其领航人才证书在有效期内,且持有领航人才卡;
(2)领航人才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和建房用地,包括安居房(含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住房,集资房,拆迁安置房,军产房,商品房,自建私房等;
(3)领航人才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保障性政策性住房;
(4)领航人才未同时享受任何形式保障性政策性租房补贴政策(包括领军人才租房补贴,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南山区企业人才住房补租,领军人才及海外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等)。
三、补贴标准
1、领航人才A类:4800元/月;
2、领航人才B类:3200元/月;
3、领航人才C类:2560元/月。
领航人才认定资格经认定部门审核并公示后,由区住房建设局按年(起始点以领航人才证书认定时间为准)一次性发放租房补贴,累计不超过3年。
四、申报资料(需由单位核验原件并在复印件加盖公章)
1、南山区领航人才租房补贴申请表(详见附件);
2、申请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身份证或护照;
3、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
(1)已婚需提供结婚证;
(2)单亲需提供离婚证与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或丧偶证明。
4、领航人才卡及领航人才证书;
5、在职证明及缴纳社保清单(退休返聘人员或外籍人员提交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6、租赁合同。
五、租房补贴实行诚信申报制度,领航人才对所提交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