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8/09/25
一、审批内容
对企业与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的符合新区产业发展导向的产学研合作项目予以扶持。
支持领域:符合《深圳市大鹏新区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导向目录(2015年)》规定的鼓励发展类产业项目。
二、资助标准
对符合新区产业发展导向的产学研合作项目,经评审符合条件的,一次性予以最高50万元的扶持。
三、审批数量和方式
审批数量:有数量限制,受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年度总额控制。
审批方式:自愿申报、专家评审、社会公示、业务主管部门审核。
四、审批条件
申请大鹏新区产学研合作项目扶持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大鹏新区依法注册、纳税的企业。
(二)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申请前两年无申报资金弄虚作假、恶意欠款等不良记录。
(三)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健全的会计核算体系。
(四)依法报送统计报表。
(五)申请项目属企业营业执照(法定)经营范围。
(六)与合作单位须签订《合作协议》。
(七)合作单位须为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含香港科技园公司),且具备开展合作项目的基础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