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8/09/20
一、备案对象
工商注册地点在深圳市南山区并计划在境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以及海外主要资本市场主板和创业板上市或计划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的企业。
二、申请条件
申请备案登记的企业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在南山辖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制度;
3、 企业正在进行或已完成股份制改造;
4、 已上市或挂牌新三板的申报企业,需在上市挂牌首个交易日或新三板挂牌函批准日起6个月内提交备案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三、受理部门
受理部门:南山区经济促进局
受理地点:南山区桃园东路2号区政府大楼A812
四、办理流程
1、申请单位通过南山区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在线提交申请材料;
2、区经济促进局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一次性指出,退回企业修改;
3、审查合格的,由系统短信通知企业联系人按要求提交纸质材料;
4、备案企业应于每年3月31日前更新备案信息,请直接下载表格样例,填写后发送电子版至nsjinrong@163.com邮箱。不按要求更新相关信息,或不配合提供相关资料的,不再受理该企业相关上市扶持项目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