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8/09/14
各街道办、区属有关单位、有关项目建设单位:
为做好我区2018年重大项目计划编制工作,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征集宝安区2018年重大项目,请各街道办、区属有关单位及有关项目建设单位积极向我局推荐、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项目总投资原则上达到1亿元人民币(政府投资项目5000万元人民币),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列入我区重大项目:
(一)对构建和谐社会、改善民生福利有重大影响的科技、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社会公益事业项目;
(二)对完善城市功能、加快城市化和特区一体化进程、建设生态文明、改善投资环境有重要作用的基础设施、环保生态、城市更新及产业集聚基地项目;
(三)对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加强节能减排具有重要作用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项目;
(四)列入国家、省、市年度重点项目计划的项目;
(五)其他重大项目。
二、申报分类
申报项目按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前期项目和重大培育项目三类进行申报。
(一)重大建设项目。包括重大续建项目和重大新开工项目。2018年前已经开工建设的项目,可申报2018年重大续建项目;项目用地已落实(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且2018年具备开工条件的,可申报208年重大新开工项目。
(二)重大前期项目。已取得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批复、社会投资项目核准或备案批复,且项目用地已基本落实,正在开展建设前期各项筹备、2018年内不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可申报2018年重大前期项目。
(三)重大培育项目。正在开展前期规划论证、概念设计的项目,可申报重大培育项目,列入重大项目储备库,作为2018年重大培育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