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8/09/13
一、政策依据
对成功为我区引进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海外高层次人才、区级高层次人才以及广东省创新科研团队、“孔雀团队”、“凤凰团队”的企业、园区、人才中介组织等,每引进一人(团队)给予最高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二、申报对象
企业、园区、人才中介组织等。
三、申报条件
1.为宝安区引进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海外高层次人才、区级高层次人才以及广东省创新科研团队、“孔雀团队”、“凤凰团队”(引进人才需从深圳市以外引进,引进本市其他区人才不列入奖励范围)的单位;
2.所引进的人才(团队)在宝安区工作满半年以上。
四、政策待遇
每引进一人(团队)给予最高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具体标准如下:
1.深圳市杰出人才,给予50万元奖励。
2.深圳市国家级领军人才,或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A类,给予40万元奖励。
3.深圳市地方级领军人才,或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B类,给予30万元奖励。
4.深圳市后备级人才,或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C类,给予5万元奖励。
5.宝安区高层次人才,给予1万元奖励。
6.广东省创新科研团队,给予40万元奖励。
7.深圳市“孔雀团队”,给予30万元奖励。
8.宝安区“凤凰团队”,给予20万元奖励。
以上引才奖励按照就高不重复奖励原则进行,只能由1个单位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