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8/04/18
根据《深圳市光明新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配套实施细则》规定,经研究,现将深圳市光明新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拟资助项目——科技创新技术服务平台资助2项、高新技术产业化资助7项、研发投入资助69项、技术改造资助1项、创客资助8项、国内经贸会展活动资助25项在深圳市光明新区在线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年4月16日至4月20日,现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项目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光明新区经济服务局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要求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光明新区经济服务局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候选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光明新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2017年第三批拟资助项目已于2018年4月11日经光明新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2018年第一次联席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市光明新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配套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在我局政务网上对拟资助项目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为4月16日至4月20日。
光明新区经济服务局
2018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