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8/08/27
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专项资金创业场租补贴是深圳市政府为进一步加快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步伐,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自主创新能力提升而设立的。该项目主要针对已获得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专项创业资助、团队资助或广东省创新科研团队资助的企业予以场租补贴。
一、申请内容
对已获得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专项创业资助、团队资助或广东省创新科研团队资助的企业予以场租补贴。
二、设定依据
《深圳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孔雀计划”的意见》,中共深圳市委,深发〔2011〕9号。
三、办理条件
申请创业场租补贴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申报主体必须是已获得我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专项资金创业资助、团队资助或广东省创新科研团队资助的企业;
(2)申请补贴的场地应为获得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专项资金创业资助、团队资助或广东省创新科研团队资助的项目使用,且申请补贴期间项目仍在正常开展或已通过验收。
(3)2018年度已经申报的企业本次不再接受重复申报。
四、申请材料
(1)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在线填报申请书,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4)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非事业单位提供);
(5)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有效租房合同复印件(验原件);
(7)申请补贴期内交纳房租发票复印件(验原件);
(8)申请补贴期内的财务审计报告(当年的可提交财务报表)和纳税证明复印件;
(9)项目已通过验收的提供验收证书复印件。
以上材料一式二份,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
项目申报材料中拟取得的学术、技术及经济效益等指标应严肃、科学,申报指标将作为项目评审、合同签订、过程管理、验收结题及项目评估的依据,原则上不予调整。特提请各申报单位严肃对待。
项目申报单位对申请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有虚假,我委核实后将不予立项资助,并将申报单位列入我委科研诚信负面清单,视情节轻重,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五、办理程序
申请人网上申报--向市科技创新委收文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市科技创新委委托审计--市科技创新委会同市财政委审定--社会公示--市科技创新委、市财政委共同下达资金计划--拨付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