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8/05/31
坪山新区政府补贴申报:激发企业发展活力
第十条鼓励企业提升产品质量。提高企业产品技术含量和品牌附加值,支持企业参评不同层级的质量奖。对获得中国质量奖、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的企业和组织,给予一次性300万元奖励。对获得广东省政府质量奖、深圳市市长质量奖的企业和组织,给予一次性200万元奖励。
第十一条支持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引导支持企业采用先进技术,提升企业设计、制造、工艺、管理水平。对企业实施的技术改造项目,按照项目固定资产实际投资额的30%,给予单个项目最高300万元的资助。
第十二条提升工业设计和产品创新水平。对经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工业设计中心,按市级资助额度1:1比例,给予最高500万元的配套资助。对在坪山区建设的深圳市十大制造业创新中心,按市级资助额度的50%,给予最高5000万元的配套资助。
第十三条支持企业开拓市场。对企业参加区政府组织参展的重点经贸展会,按实际发生的展位费、宣传推介费等费用给予最高50万元资助。对参加投保出口信用保险的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资助。
第十四条鼓励企业上市。支持企业境内外上市,加大对拟上市企业的储备、改制、辅导和培训支持力度。对在境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境外主要资本市场主板和创业板上市的企业,按照股份改制、上市辅导、成功上市三个阶段给予500万元资助。